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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规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08-18 19:4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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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现就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规范干线交通管控。撤销市域范围内市县之间、县域之间道路的查验服务点,农村公路上所有硬隔离设施全部撤除;保留进(出)我市高铁站、火车站、港口码头、高速路口、国道和省道等查验服务点,增设通道,防止拥堵,对应急车辆开辟“绿色通道”。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车辆及人员,体温和健康码、行程码正常,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登记后放行;对来自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车辆及人员,体温和健康码、行程码正常的,登记后放行。

二、规范市内公共交通管理。城市公交及市域内客运班车正常运行,司机每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控制乘坐人员数量,严格执行扫“健康码”、测温、佩戴口罩乘车等措施,落实一车一消毒、保持通风等防控措施,防止疫情通过交通运输工具等环节传播扩散。

三、规范村庄(社区)管控。市域内进出村庄道路卡点全部撤除,路障及时清理,保障通行顺畅;社区出入查验服务点不再保留。村庄(社区)重点做好来(返)周人员管理,做到来源清楚、去向明确,按规定协助相关部门做好隔离或居家监测等工作。来(返)周人员要及时向村庄(社区)报备,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四、规范公共场所管理。开放大型商场、沿街门店、政务服务大厅、公园游园,严格执行扫“健康码”、测温、佩戴口罩等各项防控举措,合理控制进出人员数量,防止人员聚集,定期做好通风换气、消杀等预防性措施,工作人员凭“健康码”“行程码”和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上岗,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核酸检测。酒店、旅馆及餐饮服务单位正常经营,对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旅客进行排查并及时报告当地疾控机构,按照疾控机构的指导采取相应措施。暂缓洗浴、KTV、网吧、健身房等室内人员密集场所营业。

五、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各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要指导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帮助企业协调解决职工返岗、原材料供应、物资运输等问题,确保实体经济运行恢复正常。

六、自觉做好健康监测。有涉疫地区行程史或发现涉疫人员要主动向所在单位和村(社区)报告,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者必须做好自我防护,到具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并进行核酸检测。

七、主动进行疫苗接种。12岁以上无禁忌症且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市民,应尽快完成疫苗接种,尽早形成全民免疫屏障。

八、保持健康生活习惯。充分发挥社会疫苗的作用,广大市民要加强个人卫生及防护,自觉做到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一米线、用公筷、不聚集,非必要不离周。

 通告自2021年8月19日起执行。

 

周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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