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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河南省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03 11:2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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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我厅于8月份下发的《关于印发河南省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及贯彻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教政法〔2018〕735号)要求,现就开展2018年全省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二、活动安排

1.组织大中小学“宪法晨读”活动。12月4日,教育部将在北京设立主会场,我省也将在郑州等地设立分会场,组织开展大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营造仪式感,让青少年感受宪法的尊严。活动主要安排为:

(1)9:00-9:05,升旗仪式。

(2)9:05-9:15,宪法晨读。诵读宪法部分条款(详见附件),各地各学校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s://www.qspfw.edu.cn,以下简称普法网)收看网络直播,同步跟读。

(3)9:15-9:20,北京主会场领唱《宪法伴我们成长》。

(4)9:20-09:45,宣布第三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获奖名单,优秀学生进行现场展演。

(5)9:45-10:00,教育部领导讲话。

请各地各学校结合学校实际条件登陆普法网观看和参与直播活动,开展宪法教育,提高网络接入率,扩大活动覆盖面。

2.持续开展好我省学生“宪法小卫士”传递活动。12月14日14:00前,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组织学生在教育部青少年普法网(青少年普法网网址https://www.qspfw.com/)注册参与完成 “宪法小卫士”活动(高校学生可扫描网站二维码按照宪法小卫士高中组要求进行传递)。此项指标将作为评选我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优秀组织奖的重要参考。具体注册及传递要求详见普法网公布的实施细则。

3.创新宪法宣传教育内容和形式。12月2日至8日,各地各校要集中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宪法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将宪法教育有机融入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社团活动,运用主题板报、知识竞赛、法治辩论赛、模拟法庭、情景剧、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创新利用新媒体渠道,增强教育的生动性、参与性,强化学生的宪法体验。

4.加强活动保障。宪法宣传教育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在人员、经费、条件等方面给予支持。要加强新闻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展示活动风采,形成学习宣传的浓厚氛围。

各地各高校要及时总结开展宪法教育的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于12月14前将电子版总结材料(含文字,3-5张图片,材料报送要求:XX地市/高校2018年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材料总结)发送至6969125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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