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郸城一高“校园之星”评选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9-03-06 12:44:55
点击量:

为树立典型,创设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激发学生勇于争先的进取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形成良好的学风、校风,增强校园活力,政教处将在本学期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1.孝亲之星;2.礼仪之星;3.爱心之星;4.诚信之星;5.勤俭之星;6.拼搏之星;7.进步之星;8.学习之星;9.才艺之星;10.管理之星。

二、评选标准

1.孝亲之星:孝敬父母,关爱长辈,理解、体谅父母,尽力为家庭分忧解难。

2.礼仪之星: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对人有礼貌,尊老爱幼,同学友好相处,举止文明,尊重他人,乐于助人。

3.爱心之星:在帮助同学克服困难,资助贫困学生方面有优秀表现,或者在参加社会献爱心活动方面有突出表现。

4.诚信之星:诚实守信,言行一致,不说谎话,知错就改,拾金不昧,答应别人的事一定要做到,不随意拿别人的东西,借东西及时归还。

5.勤俭之星:勤思好问,乐于探究,积极进取,成绩突出,生活简朴,不摆阔气,不讲吃穿,不乱花钱。

6.拼搏之星:不怕挫折,知难而进,自立自强,人格高尚,积极乐观;对待生活、学习有一种坚韧不拔的意志和百折不挠的精神,有较强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

7.进步之星: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积极端正,勤学好问,思想态度端正,各科成绩平均分进步显著。

8.学习之星:聪明好学,品德优良,在奥赛或联考中取得突出成绩。

9.才艺之星:具有文艺、书法、美术、体育等特长,热心文娱活动,积极代表班级、学校参加各级各类文艺比赛,取得优异成绩。

10.管理之星:能以身作则,工作认真负责,有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是老师的好帮手,为班级、年级、学校管理做出突出贡献的干部。

三、评选条件

凡申报校园之星的学生必须是郸城一高正式在校生,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事迹感人,有一定的榜样示范作用。

四、评选流程

1.班级向年级推荐:全校各班每月25号前将候选人的事迹材料交各年级负责人:高一闻刘伟,高二刘涛,高三周从海。

2.年级每两月评选一次,年级将通知被推荐的候选人填写正式的“郸城一高校园之星推荐表”,表格上的项目要填写齐全。年级评选18位进行表彰并把所有材料在活动结束后都移交学校档案室保存,年级每学期择优向学校推荐:高一6人、高二6人、高三6人。学校评选结果最后进行表彰。

3.评选: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对18位候选人进行评选,最终选出十人为当学期的校园之星。评选时候选人的所在班级要派一名推荐代表用3分钟以内的时间把候选人的事迹介绍给评委,评委根据18位候选人的事迹选出10人。汇总所有评委的选票,按得票的高低初定当学期的校园十星的人选。

4.回访:政教处对初定的校园十星所在班的部分教师、学生进行回访、调查,对不合格的选手进行顺延递补。

5.颁奖、表彰:最终确定的校园十星将颁发荣誉证书、获奖纪念照片。获选的校园十星的照片、事迹、颁奖词制成展板在校园内展示宣传,同时校广播站、《晨曦》报也将进行报道、宣传;特别优秀、典型的事迹学校将向上级部门、报刊推荐。颁奖将在下学期期初教职工会议上举行。

注:学校评选没入选的候选人可继续参加下一学期的校园之星的评选。

五、事迹材料应有的项目

1.推荐班级;

2.推荐候选人姓名;

3.推荐申报项目;

4.推荐理由及事迹简介;

5.事迹详细介绍材料。

六、注意事项

1.班级推荐候选人时要经班委协商提名、全体学生民主评议选举、班主任把关后确定。

2.事迹材料由候选人提供,班级要组织专门小组负责整理。事迹要求真实、具体、典型、感人,文字方面可稍作修饰、润色。事迹材料有弄虚作假、捏造现象的将一票否决。

3.年级推荐的候选人所在班要从本班内选一名语言表达能力较强的同学为本班的推荐代表,与候选人一同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评选会,现场介绍候选人的事迹,为本班选手宣传、拉选票。

4.进入学校评选的18位候选人所在班级的团支书在征得班主任同意的前提下,可带本班3至5名同学参加评选会,为选手鼓劲、加油。

5.校园之星的参选是展现一个班凝聚力和实力的一项活动,要求各班认真对待、组织,把本班真正优秀的模范推举出来,为本班争光、添彩,让更多的学生受到教育、鼓舞。

 

                                                     郸城一高政教处

                                                     二一九年二月三日


上一篇:二〇一九年第一季度“季度人物”名单

下一篇:郸城一高武装部2019年兵役登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