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考成绩和录取结果查询
6月25日零时开始查询高考成绩,考生可通过以下途径查询本人高考成绩及录取结果:
1.网站查询。河南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haedu.gov.cn)、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heao.gov.cn)、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heao.com.cn)、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eao.gov.cn)。
2.县(市、区)招办招生考试综合服务大厅查询。
3.招生院校网站亦可查询录取结果。
除此之外,为更好服务考生,今年将通过普通高招考生服务平台只读邮件向考生发送电子成绩单、录取信息以及高考体检报告。
考生对成绩有疑问的,可于6月27日18:00前持本人准考证到县(市、区)招办提交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复核只检查是否漏评、分数合计是否存在差错,不复核评分宽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市、区)招办领取复核结果。
以上服务均免费。
二、招生咨询与信息发布渠道
1.各省辖市、县(市、区)招生考试综合服务大厅:提供招生考试全过程咨询服务。
2.省内外院校咨询电话、网站:提供相关院校的招生咨询。
3.河南省教育厅网站、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1)公布往年院校报考和录取情况统计信息;(2)公布院校招生计划信息;(3)在志愿填报期间,公布各批次控制分数线和分数段统计信息;(4)公布各个军队院校、公安类、司法类专业以及直招士官面试、体检分数线;(5)在录取期间,公布院校生源情况和投档录取情况统计信息、各批征集志愿的有关信息。
4.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录取期间,及时更新考生档案运转信息。
5.《招生考试之友》杂志(专业目录):(1)公布各批各院校分科类招生计划、分专业计划数和学费标准;(2)各院校联系方式(咨询电话、通信地址、网址等);(3)招生政策问答及填报志愿指导等。
6.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或http://gaokao.chsi.cn):是高校招生政务管理平台,也是高校招生宣传与信息咨询服务平台 ,每年根据填报志愿的时间安排,举办网上咨询周活动。
我省今年网上咨询活动定在6月25日—6月28日,省招办和在豫招生高校均参加。每天咨询时间为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为提高咨询效率,请先浏览网上咨询须知和各有关咨询单位公告区及精华区发布的重要信息。
7.现场咨询活动。6月25日—6月26日在郑州举办普通高招现场咨询活动,省招办委托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黄河科技学院、郑州工商学院承办,为高校宣传和考生咨询提供免费服务。
在我省普通高招录取提前批本科、本科一批以及本科二批《专业目录》院校代号“6130”(黄河科技学院)之前的院校,在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50号,郑开大道与京港澳高速交汇处东1000米路北)参加咨询;在我省普通高招录取本科二批《专业目录》院校代号在“6130”之后的,以及专科提前批、高职高专批录取的院校,在黄河科技学院南校区(郑州市紫荆山南路666号,南三环与紫荆山南路交叉口南1000米)参加咨询;艺术类、体育类招生院校,独立设置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香港、澳门高校,本省专升本招生院校在郑州工商学院参加咨询(郑州市郑东新区前程北路8号,郑开大道和前程北路交叉口向北1000米)。考生及家长凭准考证即可入场。
三、公示和监督渠道
1.省招办网站:(1)公布在我省招生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学校名单;(2)公示全省各类享受政策性照顾的考生(含农村专项计划资格)名单;(3)公示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名单;(4)公示艺术校考合格考生名单。
2.县级招办和中学:公示各类享受政策性照顾的考生名单,符合报考农村专项计划的考生资格名单,本级和上级举报电话。
3.考试期间,各考点公布有省、市、县三级举报电话。
(四至七略)
八、填报志愿注意事项
1.考生需首先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heao.gov.cn),然后点击首页网上服务大厅中的“2019普招志愿填报”,在登录界面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和报名时使用的密码登录系统并填报志愿。网上志愿填报系统于6月25日8:00开通。考生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密码,不要把密码透露给他人,更不要让他人代替填报志愿。如忘记密码,可利用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的“忘记密码”功能进行密码重置。无法重置的,普通类考生请本人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报名所在地的招办重置,对口招生、专升本考生本人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可到就近市县招办重置。
2.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并保存,在规定的截止期前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网上填报志愿后,县(市、区)招办将依据考生网上保存的志愿信息,打印出志愿表,由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签字确认,并存入考生档案。志愿经考生签字确认后,录取时不得擅自放弃。对口招生、专升本志愿和各批次的征集志愿,网上保存后不再签字确认,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作为投档依据。
3. 考生在当次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前,若想放弃所填志愿,可以在志愿浏览页面直接点击“放弃志愿”按钮,然后按照页面的提示,一步步完成志愿放弃操作。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普通类本科提前批、艺术类本科各批次、体育类本科批共用一个“放弃志愿”按钮,一旦点击,则上述类别的这些批次全部放弃,不能再填报。如果仅放弃其中某一类别志愿(如艺术类本科),想改报其中另一类别志愿(如体育类本科),在不超过修改次数限制前,可以直接改报,无需放弃。普通类专科提前批各类别、体育类专科、艺术类专科共用一个“放弃志愿”按钮,操作办法同上。
4. 选报志愿需了解招生政策和规定,认真查阅《专业目录》说明及其中有关院校和专业情况,重点了解拟填报院校的各项信息,特别是高校的招生章程。章程中有学校招生说明、招生要求以及明确的录取规则。高校招生章程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统一公布,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和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站均有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链接,《专业目录》中也有相关的院校网址。
5.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应注意:通过相应专项计划资格审核的考生方可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均单独设立批次,原则上执行本科一批分数线。高校专项计划纳入特殊类型招生志愿,考生应按特殊类型招生志愿填报。考生如同时符合三个专项计划的资格,志愿可以兼报。
6.特殊类型招生志愿(含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已取得相应报考资格的考生,可填报1个相应的高校志愿。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其取得资格的高校无论在哪一批次录取,选报该志愿必须填在特殊类型招生志愿栏内。
7.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高专批均实行平行志愿,其中本科一批和高职高专批可填报1-6个高校志愿,本科二批可填报1-9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可填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和专科提前批(除艺术外)第一志愿设1个高校志愿,第二志愿设4个高校平行志愿。艺术类分艺术本科提前批、艺术本科A段、艺术本科B段、艺术专科。每批次每段可按顺序填报2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可填报1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8. 由于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高专批实行平行志愿,为解决同一高校专业间因学费标准差别较大等因素而产生的专业生源不均问题,提高考生填报志愿的针对性和投档的有效性,部分高校按学费标准将本校较高学费专业集中单列,排列在本校普通类专业之后;类似情况还有:少数高校将医护类专业、农林矿类等专业单独列出为一类,民族院校将限定考生民族的专业单独列出为一类。在同一高校志愿栏只能选择其中一类专业,不能跨类选择专业,专业调剂在所报专业类内进行。如报考同一所院校普通类、较高收费类、民族限定和医护类等专业,应按不同院校志愿分别填报。
9. 定向就业招生专业在本科一批、本科二批等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中,须填报在相应批次所规定的定向志愿栏中;普通类本科提前批中,定向就业招生专业填在第一院校志愿栏。填报定向西藏、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志愿后,系统将直接在志愿浏览页面显示打印承诺书按钮并发送只读邮件提醒,考生需自行打印签字,在志愿签字确认时同时递交承诺书,免费本科医学生还应同时提交资格审核相关证明材料。考生录取为定向生后,入学报到前应与培养学校和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定向县(市)招生的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10.在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志愿中,专设军队招飞志愿,参加军队招飞全面检测合格考生方可填报。军队招飞志愿先于其他本科提前批次志愿投档,未被录取该志愿的考生,继续参加本科提前批次其他志愿投档。本科提前批各类不得兼报,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类。艺术类本科与非艺术类的本科批次录取同时进行,在本科提前批不能兼报,其他批次如出现兼报,按照各批次投档录取时间安排顺序进行投档。专科提前批包括艺术、体育、定向培养士官、空乘、航海、医学、小学教育(全科教师)等有特殊要求的专业类别,各类别不得兼报。
11.少数民族预科班志愿的考生可以选报一个招收预科班的高校。如果分专业方向,每个高校可填报1-5个预科班专业方向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12.填报征集志愿应注意:录取时对生源不足的学校,公开征集志愿。届时未被投档且满足成绩等条件要求的考生可以选择填报征集志愿。考生应确认自己尚未被任何院校录取,已被录取、预录取及阅档状态的考生不可填报。剩余计划量大的院校或专业可能会降分征集志愿,考生应进一步查阅拟报高校招生章程的对应内容,全面了解专业情况和学费标准。征集志愿投档时,以当次征集的志愿为投档依据,即使原来报有这些学校志愿,也须重新填报。除了艺术类外,征集志愿均按平行志愿投档。
九、平行志愿投档办法
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即:由高考成绩总分加上照顾政策分值后生成排序成绩,按排序成绩分科类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排序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听力成绩排序。
十、如何确认自己被正式录取
录取通知书由录取学校根据省级招办远程录取网上核准的录取考生名册发放。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应通过第一条所述查询途径确认。
十一、领取和移交纸介质档案办法
录取过程中,使用的是考生的电子档案,电子档案的主要内容与纸介质档案(包括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档案和考生报名表、体检表、志愿表等)一致。已录取考生的纸介质档案由县(市、区)招办整理密封,考生本人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到县(市、区)招办领取,报到时交给录取学校。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早办理档案领取手续,以免时间仓促延误。未经省招办核准录取的考生,各级招办不向其提供档案。
十二、被录取后务必按时报到入学
升学志愿是考生意愿的体现,也是考生对录取院校的书面承诺,录取时充分尊重考生志愿,严格按志愿投档,被录取后应如期到校报到。按所报志愿录取后不报到,既浪费宝贵的招生计划,浪费高校的教育资源,客观上也占用了他人的升学机会。为维护入学机会公平,教育考生增强诚信意识、履行志愿约定,对于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不履行志愿约定的考生,当批次录取电子档案停止运转;对录取后不入学实际就读等造成招生计划浪费的,下一年报名参加高考将限制其填报志愿的学校数量,在实行平行志愿的各批次,允许其填报志愿的学校数不超过2个。考生履行志愿约定情况将如实记入其电子档案。
十三、警惕和防范招生诈骗和非法助考活动
在高校招生期间,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组织利用考生求学心切和家长望子成龙的心理,打着种种幌子以谋取钱财为目的,进行招生诈骗和非法助考活动。其主要伎俩,诸如故意混淆留学培训、网络教育与普通高校招生的区别,蒙骗考生;以“定向招生”“自主招生”“单招”诱骗等,谎称花钱买试题、买答案、买分数、保录取进行诈骗活动,甚至承诺达不到预定分数或上不了理想大学就退款,骗取家长钱财。过去曾有个别考生或考生家长因轻信别人的承诺,上当受骗,教训十分深刻。考生及家长要高度警惕,切莫轻信,防止陷入骗局;一旦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