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12)班 王梦伟
夫天地之间,万物皆有数理。日月经天,寒来暑往,此天理之数也;圭表测影,勾股定理,此算术之理也;数也非独筹策之计也,实乃格物致知之理也。
昔周公制礼,九数已列六艺;孔门受业,算术亦为必修。总此观之,数实乃源远也。算术之要,首重逻辑,由因导果,如绳系珠,层层递进;由果溯因,若解连环,环环相扣。向使弃逻辑而习数学,不可得之。
若论数学之涉猎,不可成。数之所及,海纳百川,包罗万象,略举两例以示之。夫方程者,载未知于等式,寻平衡于左右,如秤量物,轻重相衡则平。几何者,绘图形于纸上,探方圆之奥秘,点动成线,线动成面,面动成体,此乃形变之理也。泛舟于数学之海,侣数字而友公式,信可乐也。
学数之道,在勤不在敏,在学更在思。课上凝神听解,课后勤于演算,错题当改,疑义当问。数字如此多娇,引无数学子竞折腰。更有戏言曰:“立几难,代数繁,解析几何算不完。”嘻,此虽戏言,学子之心声得以道尽。数之习,若畏难而退,则如行舟逆水,终难尽益;若锲而不舍,则若掘井见泉,渐入佳境,得数学之大道哉。
愿诸生共勉之,以数为钥,启智慧之门,以算为梯,登学问之堂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