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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活着》

发布时间:2026-05-25 09:5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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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封面.jpg

办公室  段雪艳

 

中国当代作家余华在《活着》的日文版自序中写到:在中国,对于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来说,生活和幸存就是一枚分币的两面,它们之间轻微的分界在于方向的不同。对《活着》而言,生活是一个人对自己经历的感受,而幸存往往是旁观者对别人经历的看法。《活着》用的是第一人称的叙述,主人公福贵虽然历经苦难,他是在讲述自己的故事,他的讲述里不需要别人的看法,只需要他自己的感受,所以他讲述的是生活。如果用第三人称叙述,就有了旁人的看法,那么福贵在读者的眼中就会是一个苦难中的幸存者。在旁人眼中福贵的一生是苦熬的一生,可对于福贵自己,他更多地感受到了幸福。

作者初见福贵,是福贵开导着疲倦的老牛在犁田的场景,从福贵响亮的嗓音里,停下来的老牛仿佛听懂了、知错了、接着拉着犁往前走了。福贵虽然年事已高,陪伴他的也只有一头他从死亡边缘买回来以自己名字命名的老牛,两个进入垂暮的生命还能在田间劳作,老人唱出旧日的歌谣“皇帝招我做女婿,路远迢迢我不去”何尝不是一种自鸣得意呢。当老牛再一次放慢脚步时,他吆喝着:“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他把一个个离他而去的亲人的名字赋于他想像中的牛,想像中这些叫着不同名字的牛和老牛一起犁田来激励老牛,这又何尝不是在激励自己,让自己像是依然有亲人陪伴着一样活着、高兴地活着。

当福贵输掉全部家产,爹又去世,妻子家珍被接回娘家,落魄的福贵突然醒悟,他要养活娘和女儿凤霞。于是他从龙二那租了五亩地,从没干过农活的福贵开始靠自己的双手种起了庄稼。当妻子家珍带着半岁的儿子有庆回来时,福贵觉得这个家全了,也开始心疼自己的女人了,家珍干活时,他总让她去歇着。虽然一家人住在茅屋里、吃着粗粮,团圆的一家人也过了一段幸福的日子。可是好景不长,福贵在给生病的娘请郎中的路上被抓去当了壮丁,辗转近两年时间,在战争的硝烟中死里逃生的福贵,在解放军的帮助下回到了家,虽然娘已离世,他看到自己的妻子和儿女时心里是那么的踏实、暖和。当地主龙二被枪毙后,福贵更觉得要好好活着了,他和家珍都觉得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

儿子有庆因献血死后,福贵抱着尚未成年却已走完人生之路的有庆回到村口,这个噩耗又不能让病重的妻子知道。他把有庆埋在爹娘的坟前,他哭得很无助。接下来,他每天天黑去有庆的坟前坐下说说话,很难想像失去儿子的父亲要承受怎样的心理压力。直到小时因病聋哑但很勤劳聪明的女儿凤霞结婚,福贵的生活又有了希望与盼头。他喜欢城里的女婿二喜,虽然二喜偏头,但对凤霞、对福贵一家特别照顾。在知道凤霞怀孕的消息后,一家四口吃了顿饭,还喝了些酒,一家人的眼泪流露的是喜悦和看到未来的希望。但喜悦是短暂的,凤霞难产去世,家珍终究没熬过病痛也离去,福贵又亲手埋葬了两个至亲的人。二喜在城里边做活边抚养年幼的孩子苦根,也许日子就这样过下去,希望依然在。可是生活又让踏实能干的二喜在工地干活时被水泥板压死了,经历了几位亲人离世的福贵看着年幼的外孙苦根,只能自己宽慰,有个孩子比什么都强,香火还会往下传,日子还得好好过下去。福贵带着苦根就这样一老一小在村里艰难地生活着,没曾想,苦根七岁时因吃豆子而撑死。往后的日子,只有福贵一个人过了,福贵说,想想很伤心,有时候又很踏实,因为家里人全是他送的葬,都是他亲手埋的。

读《活着》的两天,是一个魂牵梦萦的过程。从来不像读其他书时那样断断续续,而是让人一气呵成地沉入福贵的人生。我读到他跌宕起伏的遭遇及他多于常人的苦难,更读到他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即便失去所有亲人,他依然在沉默与孤独中和老牛作伴坚强地活下去。这正是《活着》最震撼人心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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