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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著作权基础知识(八)

发布时间:2020-02-18 18:3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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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著作权的概念

著作权也称版权,是指作者及其他权利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分为著作人格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人格权包括公开发表权、姓名表示权及禁止其他人以扭曲、变更方式,利用著作损害著作人名誉的权利。

著作权的保护对象有: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二、著作权的取得方式

1.注册取得制度。注册取得也叫登记取得,是指以登记注册作为取得著作权的条件。著作权注册取得的原则,又称为“有手续主义”。具体流程为著作权人提交作品→出具版权委托书→提交申请登记材料→缴纳费用→登记部门受理→审查→颁发证书。

2.自动取得制度。是指当作品完成时,作者因进行了创作而自动取得作品的著作权,不再需要履行其他任何手续。这种获得著作权的方法被称为“无手续主义”“自动保护主义”。

三、著作权登记的意义

1.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

2.有利于作品、软件的许可、转让,有利于作品、软件的传播和经济价值的实现。

3.是个人自我价值的体现,也是企业创新实力的表现。

四、著作权人的权利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

五、著作权的转移

著作权可以继承、赠予,非著作权人除了可以通过著作权的继承和赠予取得著作权,还可以通过著作权的使用许可和著作权的转让取得著作权。

1.著作权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其作品财产权部分或全部转移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

2.著作权许可使用。是指著作权人授权他人以一定的方式,在一定的时期和一定的地域范围内商业性使用其作品的行为。著作权的许可使用是一种重要的法律行为,可以在许可人和被许可人之间产生权利义务关系。通常表达为许可使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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