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报告厅、阶梯教室管理制度
l.学术报告厅、阶梯教室的管理责任单位是教科室。
2.凡需使用学术报告厅、阶梯教室的单位,须提前一天到教科室预约,并填好使用登记表,以便统一安排。
3.使用人员进入后,须按要求安静有序就座,不准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4.自觉保持室内卫生,不准吸烟、随地吐痰和在室内吃零食,不准乱丢果皮纸屑等杂物。不准在桌子内外和墙壁上乱刻、乱涂、乱画,造成损失者除照价赔偿外,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校规校纪处分。
5.不准随意摆弄室内电教器材和电器设备,不准私自带走室内物品,注意保护电教器材,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故意破坏者加倍赔偿,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校规校纪处分。
6.使用结束后,使用单位要组织人员整理电教器材。清点设备、打扫卫生,关好电源、门窗、空调等,由教科室验收,并在使用登记表上双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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