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郸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郸疫情防指令﹝2021﹞1号

发布时间:2021-08-08 11:5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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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形势,有效阻断病毒传播,降低疫情输入扩散风险,确保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特发布如下命令:

一、提倡疫情期间所有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来郸,已来郸人员应及时主动向所在单位和村(居)委会报告,严格落实隔离、检测、救治等防控措施。

二、禁止各类聚餐、聚会活动。禁止各类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禁止各类托管机构和线下培训活动。禁止农(集)贸市场活禽和野生动物交易。

三、除大型超市、农贸市场、农资市场、医院、药店、银行、加油站、婴幼儿用品店在落实防控措施的情况下正常营业外,其他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

四、关闭各类聚集性娱乐场所,暂停旅行社经营活动,已经组团的一律取消,所有景点景区一律关闭,所有赛事和体育活动一律暂停。暂停各类出差活动,暂停群众性宗教活动。

五、加强交通管控,由属地党委政府在省界、县界、国道、省道、县道、乡道、重要村道主要路口、农村村庄和城市小区入口,设立疫情防控卡点,严格落实扫码测温制度,按照《河南省健康码赋码规则》严格进行分级管理。暂停各类通往中高风险地区营运车辆,出租车、网约车不得进入中高风险地区、不得出县区运营。

六、提倡婚事缓办、丧事简办。倡导公众尽量避免外出活动,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等良好习惯。

 

2021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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