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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8-03-12 11:4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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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年级教学部,各处室: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落实“四实”“四精”“四严”“四真”“四早”工作理念,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筑牢学校的生存线,确保安全工作零事故,打造平安校园,经研究决定,特对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一、安全工作先进单位

一等奖:高三教学部、总务处。

二等奖:高一教学部、政教处。

三等奖:高二教学部。

二、安全工作先进个人

授予徐伟锋、王俊岭、尚林、刘涛、孙亚东、张刘超、黄志杰、郝健、段廷玮、安亚杰、闻刘伟、李昂、郭中南、孙华伟、王俊超、魏永兴、庞泰、左照宝、郝明涛、王雨颉、孔德亮、朱存录、何清伟、韩国栋、朱汉翔、李振(体)、刘守奎、王坤、孙站领、朱存军、王阳等31位同志“安全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授予刘天中、张波、于建兴、张德彬、梁家方、赵卫军、郑廷杰、钱彦、张鑫、韩志领等10位同志 “安全先进管理干部”荣誉称号。

以上单位和个人在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安全工作中,忠于职守,勤恳敬业,认真负责,实干干实,为学校安全和谐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特对上述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希望在安全工作方面有待提升的单位,在以后的安全工作中,以强烈的责任感和高度的事业心,从严、从细、从实地做好本职工作和安全工作,打造平安校园,为我校二次创业向二次跨越推进保驾护航。

 

 

                                                                                 2018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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