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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鲁山“5·25”特大火灾事故重要批示精神“回头看”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26 10:5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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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年级教学部,各处室:

为开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鲁山“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重要批示精神“回头看”活动,切实做好我校期末各项安全工作,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建设平安和谐校园,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就加强我校期末各项安全工作提出以下要求,望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一、防火、用电安全

1.各年级、各处室要加强防火、用电安全工作,深入开展一次火灾隐患排查,对发现有在办公室内为电动车充电、私自使用小太阳、电热片、暖手宝取暖等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2.火灾往往是用电线路老化或短路等问题造成的,总务处要加强用电器及用电线路和消防设施的检查和维护,特别要加强对重点部位如学生宿舍、餐厅的用电、用气、用火的检查力度,杜绝在宿舍楼、餐厅内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和明火取暖。

3.政教处要利用好电子屏、班会、宣传展板等宣传阵地做好防火、用电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

4.值班组要联合安全办等相关部门加强用电和消防设施的检查,对查出教室内、办公室内有违规用电、充电现象和消防设施损坏等问题要及时反馈整改。

5.各年级班主任要教育好学生安全用电,严禁学生在教室和宿舍内为暖手宝、充电灯、手机、移动电源等充电,严禁学生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照明、取暖,严禁学生抽烟;要教育好走读学生常排查住处内用电、用气等火灾隐患;教育好学生爱护消防设施,并做好监督工作。

6.宿舍管理员要做到每日至少开展一次对学生宿舍内用电、用火的安全检查,发现有学生使用明火、充电电器、电热毯、热得快等电器的及时通报并没收违规用电器。

7.教科室要加强对实验室、电教室用电器、易燃易爆物品的检查力度。

8.安全办在做好防火、用电安全教育、检查的同时,要做好安全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

9.严禁在校园内存放或燃放烟花爆竹。

二、其他安全工作

春节临近,又值期末,环境复杂,事务繁多,为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和谐,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安全工作。

    1.各年级教学部要继续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排查,密切关注学生思想动向,及时化解隐性问题和矛盾。要加强对走读学生的交通、用电等方面的安全教育,要求走读学生必须要有家长接送。

    各年级、处室要经常提醒教职工上下班注意交通安全。

2.政教处要做好学生的心理咨询并配合教学部、班主任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要加强体育课的安全管理。

3.总务处要继续强化对餐饮卫生的管理,预防学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4.值班组要做好无缝隙值班、晚自习校园巡查组上岗和巡查情况的督查工作,及时拍照、上传值班人员上岗情况并通报,确保校园和谐、师生平安。

5.安全办要做好节前安全工作的部署及督促,切实加强门卫工作,严格出入登记,严防闲杂人员出入校园。

安全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学校值班组执行校长要对值班期间的学校安全工作负首要责任,各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希望值班组、各单位要对防火、用电、交通等方面的安全工作高度重视,从严、从细、从实落实好各项安全工作,确保校园平安、和谐。

 


 

                                                                          2019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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