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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动员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报到参加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12 19: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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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办事处党工委高新区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根据中共郸城县委组织部《关于充分发挥全县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郸组文〔2020〕1号)要求,结合春节假期延长,在职党员大多居家度假,为有效组织这部分党员冲锋在疫情防控阻击战第一线,在关键时刻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经研究,发出以下通知:

    1.深入宣传发动。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发送、张贴公告等方式,动员广大在职党员充分发扬忠诚担当、勇往直前的斗争精神,主动承担居住地社区党组织分配的任务,协助党组织做好疫情摸排、群防群治、教育宣传、扶弱济困等突击攻坚工作。要加强对在职党员的关心关爱,指导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2.迅速通知到岗。各单位要迅速澄清人员底子,除值班值守,以及已经安排在疫情防控岗位的在职党员外,立即通知其他在职党员,佩戴党徽到居住地社区临时党组织报到,编入临时党组织,接受疫情防控任务。

3.科学定岗编组。各办事处和社区根据工作需要,以各小区为“阵地”,在疫情防控一线成立临时党支部。对前来报到的在职党员要仔细了解其基本情况和特长,科学编组定岗,合理分配任务。

4.加强组织考察。办事处和社区临时党组织要加强对在职党员日常工作的督促指导,注意发现先进典型,积极宣传推介,鼓励党员在疫情防控一线践行初心使命;待疫情防控工作结束时,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在职党员的工作表现作出书面鉴定。

    5. 激励党员干部。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要把社区临时党组织出具的鉴定,作为党员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对于表现积极、做出突出贡献的党员予以表彰;对于无特殊情况不去居住地社区报到,或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不敢担当、作风漂浮推诿扯皮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要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及时总结疫情防控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广泛宣传,营造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的浓厚氛围,凝聚强大合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硬仗。

         

                           中共郸城县委组织部

                               202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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