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款对象:郸城籍今年被高校正式录取和正在高校就读(含研究生、第二学士学生)的学生,不论省内与省外高校,均可在我县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和一个家长(近亲属者年龄在25-60岁之间)为共同借款人。
二、贷款条件:1.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2.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3.家庭经济困难(三年高中至少享受一次国家助学金、其他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等)。贷款学生需要同时满足以上3条件。
三、贷款额度:原则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据实综合确定(学费+住宿费=贷款金额),贷款金额应是100的整数倍。本、专科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最多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年申请额度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四、贷款用途:主要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五、资格认定:1.续贷的学生无需再做资格认定;2.首次申请贷款学生,在高中预申请过,不需要做资格认定;3.首次申请贷款学生,在高中没有预申请过,需要做贷款资格认定,就是在《贷款申请表》“资格审查情况”栏内由乡镇、街道一级民政部门加盖公章,审核人亲自签名并留下电话; 4.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得纳入贷款范围。
六、优惠政策:1.贷款手续简单,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2.财政将对以下学生贷款全额代偿:a.应征入伍服兵役的;b.应届毕业到我省国家级和省级贫困县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满3年,考核合格。C.因特殊原因至贫或毕业后收入特别低,确实无法按期偿还贷款,可启动救助机制,由国家为其代偿本息。D.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普通高等院校的毕业生,均可向所在高校申请求职创业补贴1500-2000元。
七、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3年确定,在校生按剩余学习期限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毕业后3年期间只付利息,也可提前还款。
八、贷款程序:1.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https://sls.cdb.com.cn)进行实名注册。 2.填写个人和共同借款人信息,在线进行贷款申请,并导出贷款申请表1份。3.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首贷)》“资格审查情况”栏中,由乡镇、街道一级民政部门加盖公章,审核人亲自签名并留下电话;4.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与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签订合同,打印合同及受理证明各一份。5.学生携带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高校学生资助中心于10月10号前办理贷款电子回执。6.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合同。7.通过学生支付宝个人帐户发放贷款,并支付至高校帐户。
九、提交材料:首贷所需材料:1.盖章的申请表1份。2、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3.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大学生学生证)原件。学生及共同借款人需同时到场。续贷需要材料:1.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持申请表(无需盖章)1份。2.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十、贷款偿还:1.使用助学贷款时的支付宝账户在电脑上或手机上还款不受开户行、地域和时间限制,且无手续费,操作安全简便。2.学生或家长带银行储蓄卡到郸城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过POS机进行现场还款。
十一、办理地址:
1.郸城县第一高级中学办理点。2.郸城县第二高级中学办理点。
3.郸城县第三高级中学办理点。4.郸城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点。
十二、办理原则:
1.原则上到原毕业高中办理。2.就近办理。3.郸城一高、郸城一中在郸城一高办理。4.才源高中、职专、二职专毕业生到郸城二高办理。5.希望高中、艺术高中、科技职专毕业生到郸城三高办理。6.实验高中、新城职专毕业生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十三、信息变更:凡是需要信息变更者,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十四、咨询电话
郸城县资助中心: 0394-3388560 18638600880
郸城一高:孙剑文 18236591769
郸城二高: 王西杰 15039455999
郸城三高:刘德臣 13939444871
十五、办理时间:7月10日至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