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2019年大学生助学贷款贷后须知

发布时间:2019-05-10 20:35:53
点击量:


1.学生贷款流程结束后,应领取《贷款合同》一张,《受理证明》一张。

2.学生要认真阅读《受理证明》、《贷款合同》上的基本信息,如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大学名称、学制、贷款金额等,如有错误,请及时修改。

3.《贷款合同》有学生或家长保管,学生前往高校报时携带《受理证明》,如有丢失而又需要《贷款合同》或《受理证明》时,请尽快联系郸城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补办。

4.学生在高校报到时,务必把《受理证明》交给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0月10日前在国家开发银行系统中录入回执,否则,本年度贷款不成功。贷款会在11月中旬通过自动生成的支付宝账号发放到高校账户。

5.学生到高校后,如果信息有变动,要及时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变更并提交,例如所使用电话号码,学号等信息。

6.学生每年至少登陆在线服务系统2次,查看贷款到位情况,利息、本金需要还款情况,国开行通知、提醒等信息。

7.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的密码如果忘记,可以拨打国开行电话95593;或者用“密码找回”功能,按提示操作;也可以与郸城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重置密码。

8.贷款合同签订后3-5天支付宝账户生成,学生要登陆支付宝进行实名认证,登陆时注意账户密码中的数字与字母的区别。

 9.助学贷款还款方式:一是在电脑上登陆助学贷款支付宝还款;二是在手机上登陆助学贷款支付宝还款;三是到郸城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用pos机还款。

 10.学生毕业当年的8月15日之前,贷款全部还清,没有利息,8月16日还款,就产生一个月的利息。

 11.学生毕业三年内,只需要还利息,不还本金,利息必须每年12月20日前结清,否则将计入银行的诚信系统。也可以提前申请还款

 12.学生毕业三年后,每年的12月20日之前,要偿还本年度应该还的利息与本金(根据贷款额度和贷款年限系统自动算出),否则将计入银行的诚信系统。

 13.不明之处可联系郸城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

    咨询电话:0394-3388560   18638600880   18538671380   18538671625


上一篇: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

下一篇:2019年郸城县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与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