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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竞赛规则(第五章)

发布时间:2018-11-14 20:4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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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科幻画、科学影像作品评选与展示活动

 

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展示

科技实践活动是青少年以小组、班级或学校、校外教育机构等组织名义,围绕某一主题在课外活动、研究性学习或社会实践活动中开展的规模较大,具有一定教育目的和科普意义的综合性、群体性科技实践活动。

科技实践活动的活动内容多种多样,如宣传科学思想,传播科技知识,体验科学过程,批判伪科学现象,推广有意义的活动,启迪青少年智慧,培养动手能力等等。每个活动都有一与活动目的密切相关的鲜明主题,以及多种多样紧密围绕主题的活动形式。

1申报者

参与科技实践活动的在校小学、中学(包括中等师范学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学、技工学校)的学生群体,形成科技实践活动成果者,均可以集体的名义,向当地大赛组织机构申报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奖。

2必须具备的条件(五要素)

(1)明确的选题目的。所设计的活动,主题应根据当地的条件和可行性,有利于推动青少年科技活动的普及;有利于青少年通过活动学习科技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培养科学精神;对当地教育、生产、经济和科学文化等其中一方面或几方面的发展有一定的意义。

(2)完整的实施过程。活动在实施时,有系统完整的活动计划、进度安排、组织方法、实施步骤和总结评价。

(3)完整的原始材料。包括活动计划、活动记录(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参加人数)、照片或录像、新闻报道材料等,用以反映该项活动的真实性。

(4)确切的实施结果。由活动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以文字的形式,将活动结果叙述清楚。文字应简练,可根据条件辅以必要的实物、照片、录像等。在上报之前,各地应对该结果的可靠性加以确认。对于学校以上的实施单位,参加活动的学生应占学生总数的30%以上。

(5)实际收获和体会。包括青少年参加活动的体会、活动的宣传教育覆盖面,活动体现的社会效益,对今后有关工作的建议等。

3评审标准

(1)真实性。活动符合参与者的知识结构和水平符合当地的客观条件,有活动记录、活动总结(包括书面材料和记实材料等)。

(2) 示范性。活动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体现当代科技发展方向,围绕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活动设计和组织形式科学、有新意,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利于推广普及,能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能为其他地区开展活动提供借鉴和参考的经验。

(3)教育性。活动符合教育规律,能够对参与者进行知识和技能的传授、能力和情感的培养、思想和道德的教育,有利于参与者全面发展和素质提高。

(4) 完整性。活动已经完成,或阶段完成。活动过程清晰,有明确的活动目标、系统周密的活动计划、实施步骤和活动结果。

4申报要求

各市根据有关标准,按市级评选的排序向省级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推荐10项科技实践活动。

申报材料包括:

申报书、科技实践活动报告一式2份。申报书必须是大赛组委会提供的标准申报书,且申报书不能与活动报告等其他申报材料装订在一起,否则视作不合格申报。

原始材料(活动记录、照片、录像等)和新闻报道材料等作为附件,上报1套即可。原始资料要围绕活动报告提供,活动报告中需要原始资料的地方要标明见附件n等。涉及的活动记录、调查问卷等数量较多的,提供几份比较典型的即可,不需全部提交。

5展示

经省级大赛评委会评审,确定一定数量的优秀活动在大赛期间进行公开展示。

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展示在专设展区进行展览,以市为单位统一布展,每项入选展示的活动制作一块展板,展板尺寸为:宽95cm,高150cm。展板由各市提前制作,由各代表队领队带到现场布展。

6表彰和奖励

省级大赛评委会从入选展示的优秀科技实践活动中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各奖项的比例为一等奖15%,二等奖35%,三等奖50%,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展览

科学幻想绘画是指少年儿童通过对未来科学发展的畅想和展望,利用绘画形式描绘出未来人类生产、生活因科技的发展可能呈现的巨大变化。

科学幻想绘画活动,是世界上许多国家少年儿童乐于参加的一项有益的科普活动,它对培养少年儿童的科学想象力和创新意识,使他们从小就尝试手、脑并用,以及倡导科技与艺术的融合交流,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科学幻想绘画活动在我国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举办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展览,是为了检阅和展示少年儿童参加科学幻想绘画活动的成果,总结和交流开展活动的经验,探索和研究青少年科技教育的规律,激励和引导更多的少年儿童学习和参与,倡导和引领少年儿童开阔视野,发散思维,进行科学的畅想。

1申报者

大赛举办当年3月1日之前,年龄为5-14周岁的少年儿童,有独立完成的科学幻想绘画作品者,可向当地大赛织机构申报科学幻想绘画奖。

2参赛作品

(1)参赛作品应充分体现科学幻想这一宗旨。

(2)参赛作品的艺术形式包括:油画、国画、水彩画、水粉画、钢笔画、铅笔画、蜡笔画、版画、粘贴画、电脑绘画等,绘画风格及使用材料不限,但不包括非绘画类的其它美术品与工艺品。

(3) 参赛作品一律在规格为4开的纸质或是其它材料上绘制(油画作品应自备画框)。作品要求干净、整洁。

(4)参赛作品限个人作品,即由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不接受集体作品参赛。

(5)参赛作品不得抄袭他人已发表过的作品,违者一经发现,将被取消资格。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参赛:

出现科学性错误的;出现政策性错误的;画幅尺寸不符合规定的;把科学和神话混淆的;引入神鬼迷信故事内容的

3评审标准

(1)符合规则:申报作品的内容、形式、规格和申报手续均符合竞赛规则。

(2)想象力:选题、创意和新颖程度。

(3)科学性:科学依据、逻辑思维。

(4)绘画水平:画面设计、色彩处理、绘画技巧。

4申报要求

各市根据有关标准,按市级评选的排序向省级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申报和推荐30项科幻绘画作品。

申报材料包括:

申报书一式2份,其中1份贴于绘画背面左上角。

科幻绘画作品1份。

申报书必须使用大赛组委会提供的标准申报书。

5.展示

经省级大赛评委会评审,确定一定数量的优秀科幻绘作品在大赛期间进行公开展示。

获奖优秀科幻绘画作品展示在专设展区进行展览,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布展。

6表彰和奖励

省级大赛评委会评选出优秀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一、二、三等奖,各奖项的比例为一等奖15%,二等奖35%,三等奖50%。

 

三.青少年科学影像作品

青少年科学影像活动的目的是要创新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的形式,促进科学影像类科普资源的创作。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体现“孩子眼中自己的事”,鼓励青少年学习和使用网络和多媒体技术,体验和掌握科学探究的过程与方法,培养青少年科学的情感、态度、价值观;二是体现“大人眼中孩子的事”,促进科技教师在指导青少年开展科学影像节活动的同时,积极创作科学影像作品,并向未成年人推介、展示、展映、展播,为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贡献力量。

1.申报者

中小学校(含中专、技校等)在校学生,以个人或集体(限3名之内)名义创作的科学影像作品。

2. 作品申报要求

(1)申报作品以生活中的科学现象、科技发展、科学生活等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问题为探究对象,亲自拍摄、制作完成的科学DV、科普动漫作品,要求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具有科普意义,适合青少年观赏。

(2)申报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作品,无版权争议。若发现涉嫌抄袭或侵犯他人著作权行为,一律取消申报和评奖资格,如涉及版权纠纷,由申报者负责。

(3)作品素材应为作者直接拍摄或创作,不允许大量引用网络下载的视频或动漫资源。申报作品须符合STS评价标准,体现科学探究、多媒体技术、人文精神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4)申报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获奖作品的使用权由作者与主办单位共享,主办单位拥有出版作品集、公开展映展示、宣传推介等作品使用权。

3.作品标准

(1)科学DV作品:是指利用DV影像技术,拍摄青少年的科学探究活动过程,在此基础上制作完成的能够体现科学探究、DV技术、人文精神的视频短片。

(2)科学DV作品时长为5—10分钟;

(3)作品画面稳定,无跳动、闪烁和变色,画面清晰,层次分明,色彩自然,无跳帧、漏帧现象;

(4)作品配音应采用标准的普通话,音质清晰,无杂音;声音和画面同步,音量适中,配音与背景音乐成比例,不失真,无明显过大过小或时大时小,无明显背景噪声;

(5)申报科学DV作品视频文件请统一采用MP4格式;视频比例为4:3;分辨率640×480。科学DV作品请自行保存MPEG-Ⅱ或其他高清格式,获奖作品如需要提供清晰格式,组委会办公室将再与作者联系上传。

(6)科普动漫作品:围绕某一科普主题,创作完成的具有科普意义的FLASH动画、二维、三维动画、影视动画等动漫作品。

(7)    科普动漫作品时长为1—5分钟;

(8)    作品主题突出、集中鲜明,结构紧凑,内容完整,形式生动;

(9)作品配音应采用标准的普通话,音质清晰,无杂音;声音和画面同步,音量适中,配音与背景音乐成比例,不失真,无明显过大过小或时大时小,无明显背景噪声;

(10)申报科普动漫作品视频文件请统一采用swf格式,视频比例为4:3,分辩率:1024*768;舞台缩放(scaleMode)设置showAll。科普动漫作品请自行保存flaas等源文件,获奖作品如需要提供源文件格式,组委会办公室将再与作者联系上传。

 3.评审标准

(1)科学(Science——科学探究(探究选题与探究过程)—体现在探究选题的新颖性、探究方法的合理性、探究步骤的完整性、探究结论的创新性。一个完整的科学探究过程应包括观察与提问、猜假与假设、计划与组织、事实与证据、模型与解释、表达与交流等六步骤。

(2)技术Technology——多媒体技术(拍摄、剪辑、制作)—体现在青少年学习和应用多媒体技术进行科学影像作品拍摄、剪辑与制作的各方面技能,包括拍摄画面是否清晰,拍摄镜头是否稳定,以及在剪辑制作过程中,素材处理是否合适,配音配乐、字幕特效等技术。

(3)社会(Society——人文精神(情感、态度、价值观)—体现在培养青少年科学的情感、态度、价值观,包括尊重事实,敬畏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观念;热爱科学的情感和好奇心,抓住不放、克服困难、坚持不懈的意志,合作的意识和乐趣; 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动手实践,理论联系实际的精神;了解社会,尊重劳动,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4.表彰奖励

经资格审查和专家评审,青少年影像作品设立优秀作品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颁发获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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