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利的概念
中文“专利”一词可以追溯到2000多年前,近代“专利”一词系从英语Patent翻译而来。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
二、专利的特点
1.排他性。专利权人对其拥有的专利权享有独占或排他的权利,未经其许可或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使用,否则构成侵权。
2.时间性。法律对专利所有人的保护不是无限期的,而是有限制的,超过这一时间限制法律不再予以保护。
3.地域性。任何一项专利,只有依一定地域内的法律才得以产生,并在该地域内受到法律保护。
三、专利的种类
专利的种类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规定,在我国专利法中规定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
1.发明。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专利并不要求它是经过实践证明可以直接应用于工业生产的技术成果,它可以是一项解决技术问题的方案或是一种构思,具有在工业上应用的可能性。
2.实用新型。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和发明一样,实用新型保护的也是一个技术方案,但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范围较窄,它只保护有一定形状或结构的新产品,不保护方法以及没有固定形状的物质。实用新型的技术水平较低,保护的都是比较简单的、改进性的技术方案,可以称为“小发明”。
3.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与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有明显区别,实质上是保护美术思想的,而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是技术思想。
以太阳能电池为例,若它的形状、图案、色彩相当美观,那么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如果它的各部分结构设计精简合理,可以节省材料又有耐用的功能,那么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如果采用了一种新技术和新方法,可以申请发明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