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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守则

发布时间:2019-01-08 12:2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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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生凭《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二、考生不得携带书籍资料、通讯工具、存储设备(如软盘、电子记事本、优盘、移动硬盘等)等物品进入考场。

三、开考前15分钟,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到考场外排队等候检录。开考20分钟内,考生禁止离开考场。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上厕所,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四、考生入场后,必须到指定的计算机前就坐,将本人的《准考证》放在桌上显著位置。考生必须按照监考人员的指令进行登录、答题,不得擅自操作。考生不得进行与考试无关的操作。

五、监考宣布“开始答题”后,考生方可作答。

六、考试过程中出现死机等异常情况,考生必须举手示意,由监考人员处理。

七、考试期间,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尊重监考人员,爱护考场设备。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抄袭、替他人答题或有意让他人抄袭、答题,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等。

八、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立即停止操作,待监考人员检查无误后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内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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